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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9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充分认识到,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落实整改要求。10月24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健同志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担任整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员,负责具体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11月15日,局党委专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刻剖析巡察发现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强调要严格落实整改各项措施。
(二)压实整改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围绕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照单全收、全部认领”,组织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六个方面存在的11项33个问题,并结合反馈意见提出的3个方面建议,逐项逐条进行分解,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时间进度安排。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把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烟(卡)问题专项整治要求,以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机结合起来,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三)强化监管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定期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情况跟踪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对整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量保质推进。相关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严格对照存在问题,逐个深入研究,加快步骤推进。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制约。切实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实践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实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进一步结合实际,优化细化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确保决议执行不打折扣。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安排基层分局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行政办公会,列席党委会,提高决议执行质量和科学决策水平。
2.关于“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缺少基本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根据国家局发布的食品风险等级和快检项目准确性要求,提前制定抽检计划,明确抽检食品的品种、数量、环节、包装形态等技术指标。二是建立可追溯的经费支出制度,食品采样费用、人员劳务费用等一律通过银行卡进行支付。三是建立可查询的检验规范,从食品采样、样品接收、仪器使用、结果出具、样品报废的五个环节建立原始数据记录制度,确保每批次食品从采样到报废都能有据可查。
3.关于“大局意识淡化”问题的整改
从“四个意识”牢不牢高度认识巡察工作,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坚决有力的行动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以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问题彻底整改。
4.关于“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审批备案管理。二是充分利用天宁区内党建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党建活动,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三是严格规范离退休干部支部党费收缴,按照中组部党费收缴规定和区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统一现金缴纳。
5.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清”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三十条实施细则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时传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案例,让干部职工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把违规违纪消灭在萌芽状态。
6.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双随机’制度尚未做到自主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双随机”抽查作为监管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主要手段。二是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有效开展双随机工作,实现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配对,切实提升随机抽查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三是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组织召开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理和市场监管平台运用会议。目前,《天宁区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有12个部门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7.关于“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申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审批及报销程序,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和报销规定,加强票据审核、审批环节,确保各项票据合规合法。二是严格社会化用工、聘用人员支出、审批、报销环节,对临聘人员加班严格审批把关,各项劳务费用直接付到劳务提供者的个人银行卡上,或由劳务提供者本人签字领取。三是加强票据审核,杜绝发票出现要素不全现象。四是严格各帐套开支范围,帐套之间不窜用经费,个协帐不列支行政费用。
8.关于“基层分局食堂开支经费管理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食堂报销管理,明确食堂报销要求,各基层分局食堂经费必须实报实销,菜金按每日采购情况据实列支并由两人以上签字;调料、米油等批量购置须到正规商店购买并取得正规发票,银行结算起点以上转帐支付,并附采购明细或送货单据。二是严格执行食堂报销标准,食堂经费一月一结,不超支,不虚结。
9.关于“工会费用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改变基层分局食堂支出在工会帐支出的习惯做法,2019年11月起各基层分局报支食堂费用直接在单位行政帐列支。二是工会预算严格按工会会计制度及工会收支范围编制;三是工会收支严格按预算执行,不超预算、超范围安排支出。
10.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把控不严,罚没物处理存在较高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罚没物资保管问题方面,把罚没物资统一集中存放于区政府指定的仓库内。对案件办理过程中予以罚没的物资,由各办案机构的执法人员登记造册,在办案机构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交分管案件的局长审批,审批后统一存放于区政府指定的仓库中。待案件办理结束后进入拍卖或销毁程序,期间需要提取相关物证的,需办案机构提出申请后报分管局长签名同意,并在物资登记台账中签名。二是在罚没物资销毁或拍卖方面,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罚没物资进行拍卖或销毁前,部门拟定拍卖或销毁计划,由分管局领导报局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办公室、财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共同监督下进行拍卖或销毁,拍卖或销毁结束后制作相关台账进行存档。三是在罚没物资仓库费用问题方面,我局已经于2019年6月30日终止了外部仓库的租赁,统一使用区政府提供的仓库,不再另行在外租赁仓库。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谋划全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定位党委职责,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晰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职责权限。二是开展年度工作思路研讨,集思广益,找准新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科学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职能调整变化,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备各岗位干部,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四是组织实施精准培训培养,加强精细化管理,促进人员、工作深度融合。
2.关于“职责体现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自觉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党委书记主动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二是坚持抓全局与抓重点统筹,亲力亲为与激发活力结合,党委“一班人”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摒弃本位主义思想,做到分工不分家,坚持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责任分解给所有班子成员,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致力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效能格局。
3.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立的食品安全战略和“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加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力度,精准实施食品安全抽检。二是按照《基层食安办运行管理规范》地方推荐标准健全工作体系。三是守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底线,狠抓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杜绝“监”不到边、“管”不到位、“罚”不到账的现象。
4.关于“诉转案率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大力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三是强化协调管理,理顺投诉部门与办案部门的衔接关系,研究制定诉转案工作机制。四是加强督查考核,把诉转案提升到尽职履职的高度,纳入年度考核之中。
5.关于“党建品牌创建追求高大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总结原有“1+8”党建品牌创建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并逐一进行研究评估,扬长避短、舍短取长。二是突出党建品牌的创新性、代表性和影响力,集思广益,重新挖掘创建切实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的党建品牌,确保党建品牌创建可操作、可复制,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6.关于“干部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深入了解干部职工所思所想,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深入了解社情民意,通过开展“局长面对面座谈”“市场监管开放日”等形式倾听基层干部和服务对象的心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7.关于“评先选优形式化、扩大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按要求终止并及时清理相关不符合要求的评比表彰。二是科学制定评先选优工作方案,严格控制自设奖项和表彰比例,严把表彰对象质量关,杜绝评先选优过多过滥。三是拓宽激励鼓励载体,通过举办道德讲堂、拍摄微电影微视频等形式宣传、交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8.关于“抓思想管队伍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每名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四重四比四亮”,深刻检视整改,促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二是深入了解、动态掌握党组织工作情况和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及时预判、处置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促进“思想归队、身体归队、行动归队”。
9.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没有走心入脑”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常态化制度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委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自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作为2020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列为“三会一课”必讲内容,力促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科学严谨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带头学习、带头发言的刚性要求,进一步提高学习的严肃性、规范性。四是深化学习研讨,强化工、学、研结合,把先进理论学习与创新开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10.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主体责任范畴,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内容。二是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重点针对敏感节点和关键领域,加强预警监测、风险排查和应对处置,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动摇缺失等问题做到处早、处小、处快。三是管理运行好政务内网、工作微信群、QQ群、官方微信公众号、《驿站》内刊等工作阵地,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11.关于“意识形态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教育针对性,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辨识能力,组织参加支部书记轮训,提升基层党建业务技能。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注重小事小节,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
12.关于“联系基层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建立并落实好局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按照联系点分工,局领导每月至少1次到联系点开展工作调研、谈心谈话等活动,主动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二是加强对基层工作的全面指导,主动关心基层,及时帮助基层化解现实存在的矛盾和困难。
13.关于“考核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制定的《领导干部履职与日常行为负面清单》,让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时刻保持自警自律,推动工作落实和担当尽责。二是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与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结合起来,通过考核,切实选出优秀,树立模范,强化身边先进典型的先锋特质,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14.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作为支部建设的根本遵循,完善机构改革后续一系列工作,2020年3月前全部完成9个党支部的换届改选。二是组织党支部工作专题培训,着力提高支委及党务骨干的业务素养。三是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考核,对支部建设的根本遵循、基本任务、重点任务、组织生活等,加大制度建设和贯彻落实力度。四是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步骤和台账记录进行规范,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5关于“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理论常识掌握不牢,出现的“两学一做”错误表述等问题,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坚持举一反三,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材料审核,规范学习过程记录。二是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不断坚定信念、砥砺初心,不断推进自我改造、自我净化,强化使命担当,更好地服务人民。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展群众工作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地凝聚发展正能量。
16.关于“重痕迹、轻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要求,指导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个性化学习教育活动。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教育培训等基本制度,用好学习强国APP、道德讲堂、“市场监管新思想学堂”等载体,进一步提升支部思想引领力和群众组织力。三是建立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测试考核,对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的支部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17.关于“应对改革精准培育干部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开展“师带徒”工作,明确干部培养的目标任务,定期检验培养成果。二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和新形势需要,有针对性举办相关能力提升培训。同时对办班的课程设置、师资力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强化“实战+实训”,推荐选派年轻干部到经济发展、信访维稳、基层一线等多岗位进行挂职锻炼,大力培养一批既懂市场监管又懂经济发展的“多专多能”人才。
18.关于“‘三项机制’运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细化“鼓励激励”“能上能下”“容错纠错”工作举措,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推动“三项机制”落实,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激励党员干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建立组织调配与干部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干部交流互动机制,根据干部特质、岗位需要,定期开展内部交流轮岗。
19.关于“人才梯次培养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公信度,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二是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完善细化后备干部、“业务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培养方案,继续推进“师带徒”工作。三是牢固树立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倾斜于基层的导向,激发基层分局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基层分局干部有更多的精力用于服务群众、推动发展。
20.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自身实际,对党建清单、党风廉政建设清单等内容进行梳理、细化、调整,更加注重体现市场监管职能特色。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干部担当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党员干部回避矛盾问题、奉行“少干事、不出事”、对工作消极应付、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等问题。
21.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办公室、财务室、经办人员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学习,熟悉掌握政府采购要求和程序并严格执行。二是进一步规范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管理,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一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标的相关规定。三是规范采购报支手续,明确服务外包手续要完备,咨询服务须签订协议,大额印刷须有合同、送货单。四是严格政府采购流程,严格履行大额支出事前审批制度。
22.关于“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案源、卷宗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规范》等规范性制度。二是完善案源、卷宗管理制度。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填写案源登记表交办案机构负责人签名,案件结案后一并装订入案卷。三是结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将案件材料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案卷归档应当一案一卷、材料齐全、规范有序。四是案卷的保管和查阅,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3.关于“行政成本控制不严,公务用车维修费用过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车辆维修流程,严格执行车辆报修审批手续;车辆维修执行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送修及费用结算按区制度规定执行。二是定期分析车辆维修数据,对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高、维修频次多的车辆按规定履行报废报批手续,不再继续使用。三是在车辆维修及洗车费用报支时需附件齐全,并要求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和洗车明细。四是按照区相关规定标准,审查确定驾驶员里程补贴。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没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有的整改举措还须长期坚持,有些深层次问题还需通过机构改革加以解决。局党委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本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着眼市场监管工作的长远发展,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局党委工作始终,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的目标,对已经整改到位的,持续巩固深化,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
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把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抓手、第一保证,推动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递、工作层层到位。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党委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科室和联系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责尽责到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行使“监督责任”,推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三是持续开展作风整治。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持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忠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勇于担当。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三十条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8个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服务意识,让群众看到作风持续转变的成效。继续盯紧年节假日和关键少数,聚焦机关权力事项运行,一着不让抓好督查落实,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瞄准风险点,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制度机制巩固巡察整改的成果,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9-88891509;邮政信箱: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807室;电子邮箱:1404036753@qq.com。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