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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事业单位,镇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相关科室:
为持续强化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区卫健局研究制定《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16日
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持续深化综合治理,结合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能力,促进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压实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全面摸底排查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危化品存量,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形成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和转移等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属地化、网格化管理,定期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坚决遏制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相关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自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至2月)。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会议精神和危化品综合治理方案。各直属单位、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危化品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到人、细化管控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9月)。各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内的危化品存量和管理情况进行摸排和自查,并报送报表。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危化品管理开展网格化检查。区卫健局定期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危化品管理工作开展“四不两直”督查。每次督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记录留档,实行清单化管理,督促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区卫健局各直属单位、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及时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和工作经验,将危化品治理总结和经验成果报区卫健局。
四、工作要求
区卫健局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区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吴静任组长,分管局长张科任副组长,区卫健局医政科和各直属单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卫健局将危化品管理工作列入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定期对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对于危化品管理存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区卫健局将联合区相关部门严肃查处、严厉追责。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位。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属地范围内医疗机构的“网格化”督导检查,严格细致摸排风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将相关总结及时报送至医政科:2020年2月25日前报送危化品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每月25日前报送月度危化品摸排表(详见附件),2020年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