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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上午9点,一对因婚姻纠纷问题而争执不休的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来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郑陆人民法庭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律师调解员黄纪成的主持下开展调解。律师调解员通过认真阅读案卷材料以及详细询问案件双方当事人相关情况,了解到该起案件的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女方当事人五年前因不明原因丢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离家出走,男方当事人诉说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的艰辛时,几次热泪盈眶。男方当事人在调解中向律师调解员表示,希望男女双方当事人一人各抚养一个,互不支付抚养费。女方当事人则表示自己一人在杭州打工,居无定所,生活艰辛,希望男方当事人继续抚养两个孩子。双方意见相左,且一直僵持,互不让步。此时,律师调解员特意询问了一直站在律师调解工作室外的14岁长子的想法,孩子表示,更愿意跟父亲一起生活。调解过程中,律师调解员从法理和情理方面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并希望双方都能够考虑对方的困难,多一些体谅和包容。经过律师调解员的释法说理,最终双方理解并认同了律师的调解方案:两个孩子均已上学,如跟随女方当事人生活需面临转学、适应新环境等一系列问题,不利于孩子成长。故两个孩子都由男方当事人抚养,女方当事人每月定期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直至两个孩子独立生活为止。随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天宁区人民法院郑陆人民法庭依法对该调解协议依法进行了审查,并做出了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表示,律师调解员的调解为纠纷化解提供了便利条件,感谢律师调解员的辛勤工作。
以上案例只是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扎实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并在该区的律师调解工作中突出“四个一”:一是借助“一个平台”。平台即“江苏微解纷”平台,由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建设。该区人民法院需要律师调解的案件,由工作人员扫描诉状、证据等材料,并通过“江苏微解纷”平台交由天宁区司法局会同辖区人民法院建立的律师调解员成员库中的、以及具备相应专业特长的律师调解员开展调解;二是组建“一支团队”。律师调解员在收到“江苏微解纷”平台分配的调解案件后,由天宁区司法局积极对接基层派出所、基层司法所、社区、村委负责人的各方力量,及时组建一支多方联动的调解团队,共同协助律师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三是规范“一套流程”。在进入律师调解程序后,律师调解员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各方当事人,并通过电话进行事先沟通,对有望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律师调解员将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律师调解工作室开展线下调解,或组织当事人开展“互联网+”线上调解,并在30日内完成调解工作;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及时移送相关审判庭及时开庭审理;四是完善“一个考核机制”。天宁司法局按照“案结事了、一案一档、集中考核”的原则,将律师调解案件的结果和效果作为考核指标,对表现突出的律师调解员给予物质或荣誉奖励,切实激励和增强律师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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