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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基层用创新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发展,助力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经研究,拟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目标,鼓励基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活动内容
围绕困难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民生保障领域的热点问题、制约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问题、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难点问题,先行先试,组织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培育一批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方面有思路、有作为、有成效的先进地区,形成一批可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
三、活动步骤
(一)推荐申报。各辖区(市)确定一个创新实践主题,可参考附件1,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主题。2020年3月31日前将确定主题报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已列入2019年度省厅创新实践试点的辖区(市)可继续深化试点,不再新申报主题。
(二)制定方案。要围绕确定的创新实践主题,制定活动方案,填写《常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方案申报表》(见附件2),2020年4月15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三)创新实践。各地要按照创新实践活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市民政局将通过方案论证、现场调研、组织交流等形式,指导推动创新实践活动开展。
(四)评估推广。各地创新实践取得一定成果后,要填写《常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成果申报表》(见附件3),于2020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组织对各地报送的成果进行评估,评选出创新实践优秀案例,指导形成可供复制借鉴的改革经验和长效机制,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将创新实践活动作为社会救助领域一项重大改革事项来抓同,按照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推进举措,完善工作保障,确保创新实践有思路、有路径、有成果。要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在改革创新实践中攻坚克难,担当作为。
(二)精心组织。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认真筛选把关,抓好组织实施,要及时总结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培育先进典型。
(三)按时报送。要严格按照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时序进度要求,及时报送试点主题和活动成果。
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准确翔实,不得弄虚作假。超过时限的,将不再接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