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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养老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民政部下发的《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第二版)》,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防控举措、管理规范,全力保障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前期天宁区民政局明察暗访情况以及我区疫情稳控形势,就进一步做好全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
养老机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体弱多病的老年人是此次疫情的高危易感染群体,因此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切实加强防范,确保老年人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机构法定代理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法定代理人和实际控制人共同对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完善和落实机构内部安全管理措施、防控应急预案、日常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实时监测和防护,查找、消除问题隐患。根据各级要求,每天在向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报送相关养老机构排查情况,报送主要内容包括排查人员变动情况、排查机构、发现问题及采取措施等,如无也需“零”报送,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将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二、进一步强化管控责任
一是人员管控进一步到位。禁止包括入住人员亲属在内的一切外来人员探访;疫情未解除前,接收新入院老年人、接收返院老年人、养老年人外出就诊等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民政厅印发的《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中的《接收新入院老年人工作指南》、《接收返院老年人工作指南》、《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等工作指南,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上、下班及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体温测试及出、入院等各种台账记录。
二是日常管控进一步细化。积极沟通卫健等部门,做好相应消毒用品、必备药品等物资储备工作;要加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管理,认真做好与亲友接触排查、登记造册、体温检测、必要消毒等工作。如有接触疫区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并在卫健部门指导下采取排查和隔离措施,不得安排上岗;要做好护养员日常体温检测和服务巡查,发现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有感染症状的,应及时送诊并报告,及时跟进做好机构内隔离、消毒等工作;要加强养老机构的室内通风、清洁卫生、消毒灭菌、医疗废弃物和垃圾处理等感染控制工作;要关注老年人的心理情绪变化,及时处置相关应急事件。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加强安全意识。加强管理服务人员、老年人宣传教育,普及感染防控基本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群体活动。
二是食品安全加强养老机构领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员工培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关,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消防安全。要加强日常消防巡查,确保实行封闭管理期间,消防疏散通道不被堵塞、占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第一时间畅通使用。同时,重点检查消毒液、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明火做饭或保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把好蔬菜采购、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等。要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程序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老年人安全。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9660706,及时掌握来自社会各层面的情况反映,并做好相应处理和处置。对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造成影响或后果的各类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
2020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