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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区教育局关于常州市常青小学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教〔2020〕1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周边就学需求,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常州市常青小学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常州市常青小学负责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虹景路以东、宗家塘路以南、湾塘路以西、小庄路以北。总用地面积388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5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2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82平方米。主要建设8幢楼,包含报告厅、教学楼、行政楼、体育馆、食堂、其他辅助功能用房等,规划48个班级,同步实施道路及场地、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总投资18999.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047.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399.09万元,预备费553.38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83-01-57266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