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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提请审批轨道交通2号线沿线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天宁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城管〔2020〕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与2号线场站范围的整体风貌适应,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轨道交通2号线沿线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天宁段)项目,并由常州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涉及延陵西路(小河沿—和平路)、延陵中路(和平路—丽华路)、丽华北路(延陵中路—青龙西路)、五角场东路、青龙西路(丽华北路—虹景路)、东方西路(横塘河西路—清正路)、晋陵路(吊桥路—关河西路)景观提升改造。全线总长7860米,景观提升总面积60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景观提升改造(含土方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等)、安装工程、综合管线(给排水、监控及交警信号箱等市政设施移位)、亮化工程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11526.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212.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6.61万元,基本预备费1047.91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20-320402-48-01-54194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