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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郑陆中心幼儿园装修及室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20〕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幼儿园尽快达到使用条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郑陆中心幼儿园装修及室外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寺墩路以西、工业大道以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新建教学楼进行室内装修,装修建筑面积6958.3平方米;拆除南侧2层教学楼,拆除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对现状4层(局部3层)教学楼外立面改造,改造面积1700平方米;实施室外道路场地4533.8平方米,景观绿化4235.1平方米,围墙13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058.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0.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48万元,基本预备费96.2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苏(2017)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87448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20-320402-83-01-53931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