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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天宁区老城厢内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0〕4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老旧小区整体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老城厢内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桃园新村、婆罗家园、升仙弄、麻巷公寓、元丰桥、椿桂坊大楼、椿桂坊社区散居楼、舣舟亭社区散居楼、三家村、中山公寓10个小区,总建筑面积22.84万平方米,涉及小区内79幢186个单元2513户,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宜居改造、适老化改造、路面整治、管线入地改造、雨污分流改造、下水道疏通、外立面出新、护栏修缮、停车位改造、绿化整治、环卫设施、监控技防设施、落水管更换、围墙修补、楼道出新、智能化停车管理。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8848万元,其中工程费76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66万元,基本预备费42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47-01-55446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