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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常天兰政〔2020〕36号《兰陵街道办事处关于报批天宁区兰陵街道后周浜周边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套区域基础设施、提升整体形象,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兰陵街道后周浜周边改造提升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中吴大道北侧,北起白荡河支浜,南至中吴大道桥梁南段,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后周浜部分现有河道开挖160米,接通至中吴大道北侧,使白荡河、后周浜与道路南侧规划河道贯通;附属雨污水工程120米,道路提升改造工程1067平方米,安装工程250米,景观工程920平方米。
三、该项目总投资397.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5万元,基本预备费18.9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筹集解决。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20-320402-77-01-55360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