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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20〕3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改善就医环境和就医条件,原则同意常州市天宁区郑陆卫生院实施天宁区郑陆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工业大道以北,常郑路以东地块,总用地面积20525平方米,其中:原有用地面积14690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5835平方米。
新建总建筑面积35468.1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6007.26平方米(包括综合楼、食堂、污水处理站、垃圾房等配套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9460.93平方米(包括人防部分面积1196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852平方米,新增床位200张。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幢地上11层地下2层综合楼、1幢3层食堂、1幢垃圾房、1幢地上1层地下1层污水处理站,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并拆除原门诊大楼西侧建筑。
三、该项目总投资33528.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966.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80.69万元,基本预备费2080.8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筹集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常国土资天函〔2018〕8号、常国土资天函〔2018〕17号)与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810008号、选字第320400201810017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20-320402-84-01-50906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