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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常天住建〔2020〕48号《关于和平路交通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和平路交通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和平路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天宁区和平路(关河路—夏雷路),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项目主要添置和平路(关河路—夏雷路)沿线2.0公里中央隔离护栏,0.8公里机非隔离护栏。
三、该项目总投资161.1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2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万元,基本预备费11.9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0年9月—2020年10月。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20-320402-48-01-55335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