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政法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天宁区政法维稳处置数据研判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政法〔2020〕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政法维稳处置工作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政法维稳处置数据研判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8号,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10楼,室内改造面积107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安防系统、网络设备系统、指挥大厅大屏显示系统(小间距)、多媒体会议系统、分布式KVM坐席拼控系统、云桌面、一体化作战管理平台、室内装饰改造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668.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2.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7万元,基本预备费10万元。300万元由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368.75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公安分局筹集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20-320402-50-01-54357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