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焦溪古镇保护与利用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地区文化内涵、传承历史文脉,原则同意由你单位负责实施焦溪古镇保护与利用工程(二期)。
二、该项目位于天宁区郑陆镇焦溪古镇片区,东至新沟河、南至原市永益化工公司、西至常焦线、北至红卫河。总用地面积767900平方米,不涉及新增用地。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房屋整理、基础设施改造和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一)房屋整理
实施焦溪古镇范围内房屋整理面积100000平方米。
(二)基础设施改造
基础设施改造包括铺装、地下管网、绿化、河道、地下消防设施、桥梁、公厕以及其他配套市政设施等。
1、对古镇区街、巷、弄、消防车道、房屋宅前宅后场地进行铺装改造,改造面积56639平方米。
2、对古镇区街、巷、弄、消防车道、房屋宅前宅后场地的地下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各类管网58260米。
3、对古镇区入口及核心区等区域绿化景观改造提升,改造面积65100平方米。
4、河道整治包括南溪小河(龙溪河-蔡庄桥)、西街街河(新沟河-龙溪河)整治2400米,龙溪河(青龙桥-南闸)整治950米。
5、地下消防设施3座。
6、桥梁改造8座,总面积572.38平方米。
7、公厕改造4座。
8、其他配套市政设施,包括古镇范围内的供电高压、低压改造、变压器、弱电、自来水、燃气等提升。
(二)配套设施提升
对古镇区实施景区亮化、标识展示系统和智慧景区建设。
三、项目总投资127199.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64.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31.49万元,基本预备费11563.57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88-01-55048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