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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住建〔2020〕4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老旧小区整体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天宁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并由茶山街道、红梅街道、天宁街道、兰陵街道分别负责各辖区内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主要涉及红梅街道武进小区64幢房屋167个单元 1745户,红梅东村小区68幢房屋206个单位2446户,兰陵街道工人新村99幢房屋215个单位2166户,茶山街道丽华一村92幢房屋238个单位926户、朝阳三村84幢房屋190个单位2535户、飞天小区7幢房屋20个单元240户、朝阳四村17幢房屋44个单元705户,天宁街道红梅公园周边37幢房屋96个单位1483户,涉及总建筑面积114.23万平方米,不涉及新增用地。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宜居改造、适老化改造、路面整治、管线入地改造、雨污分流改造、下水道疏通、外立面出新、护栏修缮、停车位改造、绿化整治、环卫设施、监控技防设施、落水管更换、围墙修补、楼道出新、智能化停车管理。
三、该项目总投资4643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590.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31.8万元,基本预备费2211.1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20-320402-47-01-53905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