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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常天兰政〔2020〕35号《兰陵街道办事处关于报批天宁区兰陵街道工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暨民情工作室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工作,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兰陵街道工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暨民情工作室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兰陵街道工人新村一社区南8幢,总建筑面积约1000㎡,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拆除、安装拆除、装修工程、外场工程、防水工程、信息化工程、购置办公设备5套(含空调8只)、室内文化布置、搭建法制文化长廊。
三、该项目总投资252.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49万元,主要设备费用5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万元,基本预备费10万元。资金由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0年9月—2020年12月。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20-320402-80-01-55055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