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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政法委员会:
你单位常天政法〔2020〕17号《关于天宁区政法维稳处置数据研判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政法维稳处置工作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天宁区政法维稳处置数据研判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8号,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10楼。
室内改造面积1071平方米,拟改造为天宁区政法维稳处置数据研判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安防系统、网络设备系统、指挥大厅大屏显示系统(小间距)、多媒体会议系统、分布式KVM坐席拼控系统、云桌面、一体化作战管理平台、室内装饰改造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万元,基本预备费10万元。300万元由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370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公安分局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50-01-54357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