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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未来智慧城共享健身中心(学校室内体育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开管〔2020〕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未来智慧城片区健身活动需求,为学校提供完善的体育设施配套,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未来智慧城共享健身中心(学校室内体育馆)项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青未来智慧城核心板块,大明路西侧,新堂北路北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6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4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450平方米,包括计容建筑面积17230平方米,连廊(架空不计容)22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10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4层综合楼,同步实施道路及场地、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总投资18693.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82.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1.45万元,预备费1699.41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020201001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020-320402-83-01-52768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