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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郑政发〔2020〕27号《关于报批郑陆中心幼儿园装修及室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幼儿园尽快达到使用条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郑陆中心幼儿园装修及室外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寺墩路以西、工业大道以北。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新建教学楼进行室内装修,装修建筑面积6958.3平方米;拆除南侧2层教学楼,拆除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对现状4层(局部3层)教学楼外立面改造,改造面积1700平方米;实施室外道路场地4533.8平方米,景观绿化4235.1平方米,围墙13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058.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53万元,基本预备费96.23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83-01-53931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