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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常天兰政〔2020〕30号《兰陵街道办事处关于文创路东侧、清凉西路北侧地块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文创路东侧、清凉西路北侧地块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建成后资产整体移交常州市同济中学,作为操场及接送中心,并满足区域公共停车需求。
二、该项目位于天宁区文创路东侧、清凉西路北侧,总用地面积65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5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2平方米,包含楼梯间、花房、连廊等,地下建筑面积3640平方米,建设地下一层停车场及设备用房,同步实施地面场地、篮球场、健身器材、绿化、围墙、照明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620.35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78-01-53655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