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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增道路九(青松路-常青北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开管〔2020〕5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实施新增道路九(青松路-常青北路)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东青片区,北至青松路,东至常青北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0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
1.道路工程:总长300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16米,为城市支路。
2.附属市政工程:
(1)给水管:管径DN200,管长335米;
(2)雨水管:管径d600,管长390米;
(3)污水管:管径DN400,管长300米;
(4)供电管:管径4φ200,管长350米;
(5)信息管:管径4φ110,管长330米;
(6)道路照明:按30米设置1盏路灯,道路两侧路灯共计20盏。
(7)行道树:株距按6米,两侧道路行道树共计100株。
3、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与道路同长,信号灯(含标杆)3组。
三、该项目总投资723.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3.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31万元,基本预备费65.74万元,资金由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020201000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020-320402-48-01-52060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