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常天住建〔2020〕27号《提请审批新堂路北侧、青洋路东侧地块(紫荆大厦)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新堂路北侧、青洋路东侧地块(紫荆大厦)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并由常州市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
二、该项目柳墅路南起新堂北路,北至地块内部道路,全长127米,一般路段道路总宽24米。工程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信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道路照明、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其他附属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54.61万元,道路、管线(雨水、污水、供电)、绿化等工程费用717.39万元由常州弘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燃气、信息管线工程费用37.22万元由各专业管线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48-01-53193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