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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常天青街〔2020〕14号《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报批横塘河湿地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横塘河流域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横塘河湿地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东至横塘河东路,西至横塘河西路,南至沪宁铁路,北至青龙西路。总用地面积346354m²,其中横塘河主河道170424m²,河道两侧(含配套道路46930m²)面积175930m²。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环境整治工程、景观工程以及配套道路工程,其中水环境整治工程包括河道清淤315000m³,修建驳岸3780m及码头8处;景观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180000m³,地形整理80000m³,绿化种植88210m²,景观水系15633m²,活动场地5855m²,景观道路面积12454m²,停车场3346m²,配套建筑4500m²,栈道8处,跨内河人行桥3个,景观小品,配套水电安装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包括横塘河西路(青龙西路-龙锦路)及横塘河东路(青龙西路-龙锦路),道路面积46930m²。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7505.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916.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988.88万元,基本预备费600.2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77-01-510597)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