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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你单位常天教〔2020〕41号《区教育局关于常州市天宁区实验幼儿园分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区域学前教育需要,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常州市天宁区实验幼儿园分园新建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位于茶山街道,东至采菱支路、南至空地、西至东南道路五十七、北至勤丰路。用地面积9572平方米,建筑面积12107.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66.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40.79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三层综合楼,同步实施道路及场地、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主要功能为生活用房、活动用房、其他辅助功能用房等。项目规划18个班级。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658.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84.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6.78万元,基本预备费317.06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83-01-52275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