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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报批中吴大道(天宁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城管〔2020〕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和提升中吴大道沿线绿化景观,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吴大道(天宁区)综合整治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起于长木桥、止于天宁大桥,总长11.8公里。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增补行道树1220棵、两侧林带改造面积20200平方米、树木移植1360棵、增补地被78700平方米;重要节点改造20100平方米;土壤改良31160平方米、苗木修剪5030棵;铺装修复5600平方米、景观铺装改造1430平方米、设施带改造735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774.86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48-01-51807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