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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沟和百步塘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开管〔2020〕3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河道生态环境质量,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实施张家沟和百步塘河道整治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天宁区郑陆镇,东起蒋区排涝站,西至丁塘港,南至龙锦路。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清杂整坡,全长1900米,清淤土方26950立方米,修复重力式挡墙42米,新建生态护岸长712米。
三、项目总投资649.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7.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24万元,基本预备费59.07万元。项目资金由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改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77-01-51202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