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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新增道路十一(新增道路八-小东门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建〔2019〕8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套南广场地块项目,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新增道路十一(新增道路八-小东门路)建设工程,并由你公司下属的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拟建新增道路十一北起新增道路八,南至小东门路。本项目道路总用地面积187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标杆等)。
1、道路工程:总长17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12米。
2、附属市政工程:
(1)给水管:管径DN200,管长170米;
(2)污水管:管径DN400,管长170米;
(3)雨水管:管径d600,管长170米;
(4)供电管:管径4φ200,管长170米;
(5)通信管:管径4φ110,管长170米;
(6)路灯:按30米设置1盏路灯,道路两侧路灯共计12盏。
(7)绿化:株距按6米,两侧道路行道树共计57株。
3、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标杆,按道路长度考虑。
三、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一般路段为30km/h;路面结构设计轴载BZZ-100;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防洪标准为全线一般路段高程不低于百年一遇水位;抗震设防等级为7度;各管线按相关专业规范设计。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49.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2.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04万元,基本预备费31.74万元。资金由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900015号);市自然资源局天宁分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自然资规天函〔2019〕7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9-320402-50-01-50211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