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和平一路(北塘河东路-新堂北路)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开管〔2020〕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套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和平一路(北塘河东路-新堂北路)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北起北塘河东路,南至新堂北路,总用地面积19601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
1、道路工程:总长1041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
2、附属市政工程:
(1)给水管:管径DN300,管长1004米;
(2)雨水管:管径d800,管长121米;
管径d1000,管长384米;
管径d1500,管长598米;
(3)污水管:管径DN400,管长971米;
(4)供电管:管径6φ200,管长1002米;
(5)通信管:管径6φ110,管长1033米;
(6)燃气管:管径DN150,管长1034米;
(7)路灯:按30米设置1盏路灯,道路两侧路灯共计72盏。
(8)绿化:株距按6米,两侧道路行道树共计348株。
3、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与道路同长,信号灯(含标杆)3组。
三、项目总投资3119.43万元,资金由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2-92-01-57347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