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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现将2020年上半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1. 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全局上下安全生产意识。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导干部带领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局安全生产工作构筑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2.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实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党委部门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工作考核,确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年初,局与下属执法大队、环卫处签订《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区安委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及应急防汛防旱工作。
3. 坚持安委会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区安委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准时参加安委会工作会议,我局根据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办理和回复区安委会会议议定的事项。按规定时间向区安委会报告我局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信息报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监管
上半年,我局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配合环保、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危废固废专项整治及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共计出动工作人员650余人次,检查单位、场所近300余处,涉及渣土管理、违法建设、户外广告、环卫作业、绿化管养等各个领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及时整改。
1.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方面
首先是严把审批关口。建筑工程渣土处置由城管和交警部门联合审批,对未经市级部门审核备案的渣土运输企业及不符合本市建筑垃圾运输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许可,从源头上防止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非标车辆运输渣土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上半年累计办理渣土处置证108张,所有在运土方工地均依法办证,土方运输纳入行政监管,杜绝了无证土方运输的情况,有效从源头上降低了安全风险。
其次是加强执法和管理。我局在重点施工工地落实定人定岗管理,加强对渣土运输工地、渣土消纳场所的巡查,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还联合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进行诚信考核,对屡次违反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将其列入“灰名单”进行行政指导,并通报审批部门缩短其后续许可运输时限,对被列入“灰名单”后仍出现违法行为的单位将其列入“黑名单”,停止其审批资格。上半年共计出动500余人次,抽查土方运输工地71个,未发现安全隐患。
最后是强化宣传教育。执法大队及各中队不定期召集渣土运输企业开会,宣传渣土领域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对各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教育,要求渣土运输企业的管理人员、渣土车及相关工程机械的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审批窗口在微信群推送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警示事例,通过事例提醒运输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 违法建设处置方面
违法建设大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违法建设治理一直是我局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充分运用《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定》《常州市城市管理失信行为惩戒办法》和《关于明确违法建设强制执法费用的通知》三记治理组合拳,严格依法履职,前移违法建设查控关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违法建设。
一是舆论引导,营造全民控违氛围。积极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工作,专题宣传及日常宣传并重,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宣传进社区”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作用,通过多渠道、深层次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违法建设治理的关注度和支持度,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治违氛围。
二是即时消除新增违法建设产生。按照“一发现、二劝阻、三控停、四拆除”的原则,加大日常查控力度,力求将违法建设查处在萌芽阶段。《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定》出台以来,大队及时建立新增违法建设快速发现、处置机制,完善在建违法建设查处流程,对现场取证、行政强制决定等步骤进行细化,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实效。2020年上半年共立案查处在建违法建设88起,其中当事人自行拆除49起,已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拆除14起,其余25起案件正在推进中。
三是持续推进存量违法建设清理。根据《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定》,按照《常州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集中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存量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违法建设动态信息台账,违法建设登记“一户一档”,专人管理,加快存量违法建设治理进度。对遗留的已走完程序仍未拆除的存量违法建设案件进行梳理,以限制不动产交易、失信惩戒、强制拆除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三项制度为抓手继续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节约行政执法成本;对符合强制拆除条件的,制定拆除推进计划,协调属地街道进行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提前把控安全隐患点;对符合暂缓拆除条件的违法建设,督促属地街道将违法建设纳入监管、建立巡查机制,做好安全监控。2020年上半年共计立案查处已建成违建10起,对已查处完毕的违法建设依法强制执行拆除1处,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四是协调联动形成职位工作合力。区城管局会同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建立违法建设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联席座谈会,通报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对查处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对大型存量违法建设,与规划部门建立衔接机制,如建设项目存在现有违法建设不拆除的情况,后期项目将限制审批。
3. 户外广告方面
2020年上半年,按市级部署要求,我局积极开展高架沿线及地铁2号线沿线楼顶广告专项整治,我局出动人员65人次,共计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楼顶广告49处,总计25809平方米,目前高架沿线整治已基本结束,地铁2号线沿线整治还在持续推进中。此外,在梅雨季来临之前,为有效应对台风对店招广告的影响,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进行了专项巡查,共计拆除有安全隐患的招牌广告142处。
4. 环卫作业安全方面
一是深入完善管理制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加快对转运站、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垃圾清运电瓶车、电瓶车充电点等生产硬件设施的条件完善,环卫作业装备不断提档升级,全面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降低了作业风险。环卫处通过完善危化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危化品购买、存放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管理措施,提高危化品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思想认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通过专题会议、安全培训等形式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各项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于查处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以起到警示作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结合安全生产月、大整治大排查等活动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升环卫工人安全技能和各类自救措施。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作业监管。对各类作业车辆和环卫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完善环卫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监督、考核奖惩机制,确保环卫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上半年,环卫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环卫车队、垃圾中转站、环卫宿舍等进行安全检查6次,并对焊接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暂未发现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与操作工对于乙炔、氧气的存放保管以及操作流程进行了现场指导,以进一步合理的使用危化品。
5. 绿化管理方面
自去年绿化管理职能移交我局以来,我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采取夯基础、强考核、补短板的方式,进行精细化管理。安全生产方面,上半年我局共计出动人员56人次,累计检查公司、场所共计28处,对绿化管养公司的绿化养护作业安全防护及绿化农药使用、存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少量农药未通风保存、农药肥料未分隔储存等问题,均要求管养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 高度重视,加强队伍管理。继续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和安全技能培训。
2. 强化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在思想上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行动上要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安委办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危化品综合治理的相关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到明确责任、责任到人、规范台账、严格管理,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3.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一是隐患排查认真仔细,不留盲区和死角;二是隐患整治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四落实;三是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的分级管理机制,巩固隐患治理成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