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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指导和推进我区已完成整治非建成区黑臭水体后评估及销号工作,参照《常州市非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后评估及销号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区黑臭河道整治工作实际,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我区第二批非建成区黑臭水体(共计9条)进行销号台账资料和现场审核,并召开专家审查会,认为9条水体符合要求、同意销号。
一、 整改问题
消除天宁区9条水体黑臭现象,具体河道如下:
非建成区黑臭水体销号名录(第二批)
序号
行政村
黑臭水体名称
河道长度(m)
整治时间
1
天宁经开区
永武河
2960
2019年
2
施家巷村
长头沟
120
2018年
3
连家沟
300
4
翁家浜
5
家西河
1200
6
羌家村、黄天荡村
横河
2100
7
羌家村
北排河
8
省岸村
红光河
9
后底河
310
二、 整改目标
2019年底前完成9条黑臭水体清淤整治、管网建设等工程建设和验收工作,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20年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后评估工作。
三、 整改措施
黑臭水体整治整体上以控源截污、河道清淤、管网敷设、生态修复为主的整治思路开展工作。
四、 评估结果
9条黑臭水体的公众评议结果满意度均高于90%,连续三个月或六个月、每两周一次的监测数据均达标,工程验收资料完整,长效政策机制建设完善,已达到黑臭水体销号标准。
五、 公示情况
上述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7日。对公示有关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人:聂国平
联系电话:0519-69660861
联系地址: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419室。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