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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48条等有关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公告》(常天拟征告〔2020〕第3号、第5号、第6号、第10号、第13号、第15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调查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征收地块(项目)名称:2020-天9、天11、天12、天16、天19、天58。
二、 拟征收目的:本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按常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常政发〔2011〕58号)文件规定执行,农用地按32000元/亩,建设用地按32000元/亩,未利用地按16000元/亩。
(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常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常政发〔2011〕58号)文件规定执行,按35000元/人。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按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常政规〔2014〕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实结算。
(五)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土地现状和安置人数:
单位:公顷、人
序号
被征地村组
被征地面积
安置人数
小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1
青龙街道福成村一组
0.8017
0.0004
0.8013
0
2
青龙街道福成村七组
0.0001
3
青龙街道福成村集体
0.4276
0.077
0.3506
4
青龙街道北塘村集体
0.5418
0.3853
0.1565
5
青龙街道桐家村村集体
0.1968
0.005
0.1918
6
青龙街道青龙村六组
0.0072
7
青龙街道青龙村村集体
5.8137
0.1871
5.6255
0.0011
8
青龙街道羊头桥村五组
1.3734
15
9
青龙街道羊头桥村八组
0.0002
10
青龙街道羊头桥村村集体
0.7968
0.7966
11
青龙街道勤丰村十组
0.0023
12
青龙街道勤丰村村集体
0.0609
13
青龙街道亚新村六组
0.1095
14
青龙街道亚新村七组
0.1778
0.1072
0.0706
青龙街道亚新村八组
0.1206
16
青龙街道亚新村九组
0.1556
17
青龙街道亚新村十组
0.1785
18
青龙街道亚新村村集体
2.8253
1.9139
0.9113
19
青龙街道高士村村集体
0.2488
20
青龙街道新丰村村集体
0.5368
0.0061
0.5305
21
青龙街道紫云村十四组
0.0024
22
青龙街道紫云村村集体
4.0653
23
青龙街道东风村村集体
1.1981
0.1475
0.7349
0.3157
24
红梅街道虹景社区居委会
0.0014
25
红梅街道三里村村集体
0.4142
0.3473
0.0669
26
红梅街道三里村一组
0.0308
0.0087
0.0221
合计
20.0876
5.1329
14.6374
0.3173
33
六、征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安置办法按常州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公布后30日内,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青龙街道办事处、红梅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八、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达青龙街道办事处、红梅街道办事处。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19-81182907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