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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东青办,区各办局、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天宁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天宁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与我区签订的《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以及区委、区政府《天宁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常天委〔2017〕22号),制定全区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建设“强富美高”新天宁,奋力推动天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2020年,天宁区PM2.5年均浓度降到42.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4%;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共1个,水质优Ⅲ比例达到100%;水功能区达标率82%以上。
2020年,天宁区单位GDP水耗比2015年下降23%;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到90%;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林木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规定目标。
2020年,天宁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22.00%、26.00%、27.00%、25.0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25.4%、22.2 %、28.0%以上。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地下水国考点位质量极差比例控制住15%以内。
全面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重点行业为管控对象,秋冬季为重点时段,PM2.5为主要因子,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强化综合治理,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开展清洁柴油车行动。在主要物流货运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设置柴油货车排放检测站(点),开展常态化全天候执法检查。加大路检路查、入户检查、遥感检测力度,将频繁超标柴油货车纳入黑名单管理,完善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加强排放检验机构检查。完成重点企业运输车辆车牌识别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完成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开展清洁柴油机行动。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柴油机第四阶段排放标准。6月底前配合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持续开展申报登记和标识管理。加强秋冬季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加快淘汰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加快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使用。
(3)开展清洁油品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持续开展清除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抽检,加油站汽柴油抽检覆盖率达到30%;储油库(包括企业、物流公司自备油库)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加油站点的车用尿素进行质量监督抽检,抽检覆盖率达到30%。
(4)开展清洁运输行动。协同推进内河水运航道网络建设和提升,推动港口码头设施技术改造。鼓励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80%。加快岸电设施建设,建成港口岸电设施2套,提高使用率。主要港口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车辆、船舶全面实施密闭运输。
2.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
(5)加强重点行业治理改造。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实现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重点非电行业全面实行超低排放。开展重点企业提升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加热炉、熔化炉、烘干炉、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完成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熔化炉深度治理。
(6)实施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对全区内62台已建及在建天然气锅炉进行摸底调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或更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
(7)加强散煤治理。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打击销售使用灰分大于15%、硫分大于0.7%的劣质煤。
(8)“散乱污”整治。加强长效管理,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推动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
3.严格管控各类扬尘
(9)严格工地扬尘监管。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实行停工整治。严格施工工地扬尘防控的征信考核。
(10)严格堆场扬尘监管。夯实港口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监管责任,提升堆场扬尘防控水平。推进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11)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年底前,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以上。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强化渣土运输企业诚信考核,对失信企业,汇总上报市城管局依法取消其营运资质。加强对施工工地弃土场的扬尘管理。
(12)实施降尘考核。全面排查整治扬尘污染源,有效提升区域扬尘网格化监管水平,开展开发区、镇、街道降尘监测和考核,降尘量不得高于4.5吨/月·平方公里。
4.深化VOCs专项治理
(13)重点企业VOCs治理。鼓励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实施清洁原料替代。完善VOCs排放控制综合管理系统,更新完善全市VOCs名录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继续组织7家重点企业编制实施“一企一策”方案。加强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改造,对采用单一光氧、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收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年底前完成34家企业改造任务。企业继续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2020年,全区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35%以上。排放量10吨以上的重点企业完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控设施安装、验收与联网,中小型企业加快推进用电量等工况监控设施安装,提升VOCs排放监控能力。
(14)油品储运销行业VOCs治理。加强油气管理,完成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回收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
5.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15)秸秆禁烧管控。强化乡镇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格制止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
(16)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堵疏结合,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推广秸秆就地就近实现资源转化的小型化、移动式装备。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使用量,加强畜禽养殖场废气治理,开展氨排放控制试点。
6.加强面源污染控制
(17)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餐饮行业“负面清单”全覆盖。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以及除异味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完成一个餐饮一条街的油烟处理设施集中统一清洗维护试点工作。1000平方米及以上餐饮企业全部安装用电监控设施。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
(18)加强烟花爆竹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有效防止空气污染。
(19)加强寺庙废气污染防治。完成2家寺庙焚化废气治理,有效防止空气污染。
7.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
(20)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实现“省级预警,市县响应”,科学实施污染“削峰”管理。及时制订并实施臭氧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定期更新工业企业、工地应急管控清单,并向社会公开。重大活动期间,协同强化联防联控措施。建立健全“点位长”制和“网格长”制。开展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25%。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减排、扩容”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环境治理改善“三水并重”,加快长江、太湖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
1.打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战。按省统一部署,开展以“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
(21)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继续做好已完成整治城乡黑臭水体的效果评估及销号工作,对不符合要求及新出现的黑臭水体,持续实施提升整治。积极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打通断头浜。持续开展河道轮浚。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等手段控制削减入河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把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期间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制度化,同步加快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畅流活水、长效保洁责任,实现长制久清。
(22)加快消除污水直排口和污水管网空白区。开展建成区沿河排口、暗涵内排口、沿河截流干管等的排查,科学实施污水直排口消除工程,重点解决旱天污水直排,有效管控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染。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城区为重点,全面排查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情况,分析评估存在主要问题,划定管网覆盖空白区或薄弱区域。结合区域建设改造规划,科学确定消除管网空白区的方案对策,并加快实施。2020年建设污水管网7公里以上,启动3个老旧小区、实施1个自然村污水改造及接管工程,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23)加强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及养护管理。提升新建污水管网质量管控水平,高标准实施管网工程建设。提升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和养护管理水平,推进实施管网改造与修复。
(24)开展“小散乱”排水整治。以街区为单位,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小餐饮、夜排档、理发店、洗浴、洗车场、洗衣店、小诊所、建设工地等“小散乱”排水户的问题排查,上半年制定整治计划,形成问题清单。加大对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污水乱排直排等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年内完成10平方公里以上的先行示范区整治。
(25)开展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排水整治。开展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单位庭院内部雨污水管网和检查井错混接、总排口接管等情况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任务清单,推进实施管网修复改造和建设。
(26)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综合能力。年底前,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配合建立完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的乡镇污水处理“四统一”体制机制,加快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推进尾水资源化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以上。规范处理污泥,建立污泥转运和处理处置全过程可追溯的监管体系。
(27)提升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加强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废水治理,抓好工业园区(集聚区)废水集中处理工作,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组织对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企业的全面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不能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要限期退出。开展工业园区(集聚区)和工业企业内部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完成和平工业园整治工作。整治达标后的企业或小型工业园区,绘制雨污水管网布局走向图,明确总排口接管位置,并在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8)夯实“河长制”责任。强化河湖长履职力度,推进落实河湖污染治理责任,形成治污合力。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加强“河长制”工作监测评估。
2.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29)综合整治排污口。全面完成入江(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强化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规范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取缔、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按统一部署,及时完成京杭运河、北塘河(天宁段)、桃花港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形成“一口一档”、“一口一策”。2020年,实现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
(30)加强船舶污染防治。规划建设靠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加快建设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有效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2020年底前,所有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厂、船闸锚地建成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
(31)防范环境风险。全面排查入江、入京杭运河等区域泵闸站,针对存在问题的,按照“一点一策”要求于2020年4月底前对27个泵闸站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及时整治到位。水质波动频繁区域泵闸站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联网。
(32)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禁非法采砂,实行重点水域全面禁捕。严格保护水生态空间,加快构建水生态廊道。
3.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
(33)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适时开展调水引流,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流量。完善联动机制,在发生水质异常波动时,及时调查、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
(34)组织实施重点治太工程项目。全面梳理国家太湖治理总体方案、省太湖治理实施方案以及“水十条”、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方面要求,结合实际,排定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确保项目早实施、早见效。
(35)强化重点断面专项综合整治。3月中旬前制定“一点一策”,制定国省考断面的整治提升方案,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建立健全断面长制。开展“十四五”新增国省考断面污染源排查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的重点断面,落实针对性整治措施,必要时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开展运北片区水环境提升整治行动,年度完成8条河道劣五类河道消除任务。
(36)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江苏省太湖流域“十三五”总氮总磷总量控制方案》,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控制目标。严格执行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按照《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要求,完成六大重点行业和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4.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37)加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以规划发展村为重点,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保障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2020年底前,每个行政村都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90%以上。
(38)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继续开展镇村全域垃圾分类试点,完成东青4个行政村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9)全面治理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推进公厕建设,完善公厕布局,提升公厕标准,丰富公厕功能。
(40)科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田轮作休耕。进一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行农药、化肥减施,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减少5%,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建立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
(41)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有序推进禁养区水产养殖退出,2020年底前禁养区内养殖行为全部退出。制定出台池塘生态化改造实施方案,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水产健康养殖比例达65%。
(42)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畜禽养殖管理,开展规模以下养殖场整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90%。
(43)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按照“摸清底数-试点示范-全面完成”三阶段的工作思路,2020年5月底前,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开展整治试点工作。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摸清底数,预防污染,严控风险,扩大修复”的总体思路,以固体废物控增量、减存量为重点,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推行清单管理,建立销号机制,确保农产品土壤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1.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
(44)加强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基本达到全覆盖,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建设4座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处置设施。
(45)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应用,规范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46)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和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源头减量。统筹协调危险废物的处置利用途径,压缩危险废物贮存周期,严控增量。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保障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严格废弃化学品处置环境管理。
(47)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规范企业自建危废焚烧炉环境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企业自行处置利用设施环境监测。
2.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48)持续深化土壤环境管理。组织完成17家新增调查对象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和空间信息整合工作,5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增调查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及系统提交,并同步完成省级质控工作,6月中旬前完成空间信息整合并更新“辖市、区一张图”。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6月底前完成16个初步采样地块的现场采样、分析测试、数据上传等工作。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建立分类清单。强化重点行业企业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地块清单,制定落实调查工作计划。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建设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完成5家重点监管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厂区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2020年,完成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修复主体工程建设。
(49)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销号管理机制。排查土壤环境问题区域,结合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要求,配合省有关部门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落实省制定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销号管理办法,对经风险管控、治理修复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目标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申请移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50)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到2020年,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百分比达到规定要求。
(51)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健全重点行业及园区地下水污染预防机制,强化重点区域地下水防渗的监督管理。完善重点监管企业内部和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有序开展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
以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能源资源结构和运输结构调整为着力点,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1.优化调整空间结构
(52)调整空间布局。稳妥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布局,并配合做好编制过程中相关单位的意见征求等工作。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整合和提升现有工业集聚区。
(53)严控环境风险项目布局。继续推进实施城区范围内混凝土、化工、印染企业关闭、搬迁和改造计划。2020年,完成2家化工、印染、混凝土企业搬迁改造。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54)实施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完成省定下达任务。推进常州广源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整合。
(55)开展铸造行业专项整治。开展全面排查,制定实施专项整治方案,淘汰落后产能,有效提升行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
(56)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减小微化工企业数量,加快保留化工企业整治提升工作。严格化工产业准入,规范化工生产企业管理,强化企业本质安全要求。2020年完成4家化工生产企业关停验收,11家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
(57)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节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低碳示范单位、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
3.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
(58)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完成市下达减煤任务,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费总量。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59)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鼓励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绿色建筑比例。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用水总量控制在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内。
(60)推进建筑绿色节能。到2020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4.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61)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引导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降低公路运输比例。推进常州至上海、常州至宁波海铁班列发展,打造海铁联运样板工程。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
(62)加快运输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广轻型电动物流车;鼓励淘汰老旧船舶,加快清洁能源船舶的推广使用。
以改善生态系统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要求,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构建生物多样性网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着力解决生态保护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牢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1.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63)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推进实施东园生态修复项目。筑牢生物多样性网络,根据省统一部署,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补充调查工作。
(64)持续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完成舜过山北坡、舜过山南禅寺北侧坡面地址环境治理,对石堰山进行自然复绿,并按期完成销号工作。
2.高质量推进生态绿城建设
(65)推进生态绿城建设。围绕区域山水资源,系统实施生态源保护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城乡公园绿地、生态绿道等工程建设,兼顾既往工程的延续性、系统性,进一步均衡生态产品辐射范围,体现生态绿城建设的普惠性。全年扩绿200亩、联网10公里。
统筹推进重点污染物收集处置、监测监控、应急处置、环境风险防范和执法监管等能力建设,实现污染防治能力系统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1.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66)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污染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按要求完成《江苏省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方案(2018-2020年)》(苏政办发〔2019〕25号)中的项目。开展“绿岛”建设试点,鼓励建设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
2.着力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67)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推进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控设施和乡镇、街道交界断面水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加密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布设,实现重点区城、重要水域监测点位全覆盖。新建4个空气站,实现镇、街道空气站全覆盖,已建成的2个空气站补齐参数。强化对工业园区(集聚区)的环境质量监测。
3.着力提升环境监控能力
(68)提升环境监控能力。实现所有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联网。加强企事业单位生产、治污全过程用电等工况数据动态采集。列入秋冬季管控的重点清单企业全部安装用电在线监控。工业园区(集聚区)环保基础设施安装视频监控、污染物在线监测以及在线质控设施。按照建设布局,在高等级内河航道安装船舶尾气遥测系统。
4.着力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69)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省级以上工业集中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应急桌面推演。开展“水平衡”“废平衡”专项执法检查。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推动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有效化解环境信访问题。
5.着力提升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70)提升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的生态文化体系、监管体系、法治体系和经济政策体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组织保障。
1. 建立完善生态文化体系
(71)培育生态文化。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调查,创作具有针对性的生态文化产品。开展环境教育、生态文化展示场馆、社会实践基地等场所创建工作,逐步建设农村生态环境教育设施。
(72)加大问题曝光力度。继续在辖区电视台开设曝光栏目,加大对突出环境问题曝光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推进突出问题整改。
(73)推进社会共治。强化公众参与,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多方交流合作平台。选择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74)倡导绿色生活。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消费理念宣传教育,传播《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推广绿色产品,到2020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不低于80%。倡导绿色居住,鼓励简约生活,节约用水用电。鼓励绿色出行,到2020年,公众绿色出行率不低于50%。
(75)推进示范创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镇、街道、村创建工作。推进绿色学校、社区、家庭、机关、企业、医院、商场创建。
2.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76)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三线一单”,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
(77)加强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进一步做好问题线索收集,完善业务系统与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提高平台可操作性,强化平台监督功能。
(78)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监管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度。
3.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
(79)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加强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调公安等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重点环境问题联合调查处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4.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
(80)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开展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有偿取得,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区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完善生态环境财政奖补机制。
(81)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规范环境秩序。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级《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省级水环境突出问题、《常州市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中相关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整改要求,完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逐个销号,按照时序进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负总责。开发区、镇(街道)党委、政府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夯实一岗双责。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开发区、镇(街道)制定污染防治年度作战计划和措施清单,落实情况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强化推进落实。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分解明确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专项行动项目库,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资金安排、序时进度。严格工作标准,对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不允许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突出问题媒体公开曝光,完善问题销号制度。实施季度点评制度,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完善督查、通报、交办、约谈等机制。
(三)实施综合考评。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依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情况报送区委、区政府,通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纳入区综合考核。设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单项考核,严格落实生态环保“一票否决”考核制度。对目标任务完成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情形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2020年天宁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程项目表
附件
2020年天宁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目小类
工程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数量
建设期限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
1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
开展清洁柴油车行动
在主要物流货运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设置柴油货车排放检测站(点),开展常态化全天候执法检查。
2020年12月
天宁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天宁执法大队
2
开展清洁柴油机行动
配合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持续开展申报登记和标识管理。
2020年6月
区市监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住建局、天宁生态环境局
3
开展清洁油品行动
加油站汽柴油抽检覆盖率达到30%;储油库(包括企业、物流公司自备油库)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加油站点的车用尿素抽检覆盖率达到30%。
区市监局
4
港口岸电系统建设
在常州钢材现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常州淮都金属城有限公司所属港口分别完成1套低压小容量岸电系统建设。
区住建局
雕庄街道
5
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
锅炉提标改造
完成常州帝商服饰有限公司、常州东源钢瓶检测有限公司、常州华利达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62台天然气锅炉提标改造。
62
2020年10月
天宁生态环境局、区市监局、区卫健局
开发区(东青)、郑陆镇、雕庄街道、青龙街道、红梅街道、天宁街道、茶山街道
6
工业窑炉废气治理
完成金源铜业1台工业窑炉废气治理。
天宁生态环境局
7
严格管控各类扬尘
严格工地扬尘监管
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实行停工整治。严格施工工地扬尘防控的征信考核。
8
严格堆场扬尘监管
夯实港口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监管责任,提升堆场扬尘防控水平。推进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天宁执法大队
雕庄街道、天宁街道
9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以上
区城管局
10
实施降尘考核
全面排查整治扬尘污染源,有效提升区域扬尘网格化监管水平,开展镇、街道降尘监测和考核,降尘量不得高于4.5吨/月·平方公里。
开发区(东青)、郑陆镇、各街道
11
深化VOCs专项治理
重点企业VOCs治理
完成洁丽木业、常州制药厂、兰陵制药、四药制药、江海环保、佳尔科药业、强力先端等7家“一企一策”整治及评估。
开发区(东青)、郑陆镇、雕庄街道
12
油品储运销行业VOCs治理
完成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
天宁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应急管理局
开发区(东青)、青龙街道、天宁街道、红梅街道
13
排放量10吨以上的重点企业完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控设施安装、验收与联网,中小型企业加快推进用电量等工况监控设施安装,提升VOCs排放监控能力。
开发区(东青)、郑陆镇、雕庄街道、青龙街道
14
开展常州市环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州金龙医用塑料器械有限公司、常州市昌盛医用材料有限公司等34家废气治理升级改造。
郑陆镇
15
加强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
秸秆焚烧管控
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格制止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
16
秸秆综合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开展氨排放控制试点。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17
加强面源污染控制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
完成5家1000平方米及以上餐饮单位用电监控设施安装。
青龙街道、红梅街道、兰陵街道、茶山街道、天宁街道
18
加强寺庙废气污染防治
开展清凉寺、天宁寺等2家焚化废气治理。
天宁生态环境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兰陵街道、天宁街道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
19
打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战
雨污分流改造和片区接管工程
启动五角场东村、北环新村(部分)、丽宝第等3个老旧小区雨污管道、环境综合改造。
2020年启动
天宁街道、红梅街道、兰陵街道
20
朝阳村委白家塘自然村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21
污水管网建设
建设污水管网约7公里,新建一体化泵站2座。
22
开展“小散乱”排水
整治
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小餐饮、夜排档、理发店、洗浴、洗车场、洗衣店、小诊所、建设工地等“小散乱”排水户的问题排查,上半年制定整治计划,形成问题清单,加大对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污水乱排直排等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年内完成10平方公里以上的先行示范区整治。
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天宁生态环境局
茶山街道、红梅街道、天宁街道、兰陵街道
23
开展阳台和单位庭院排水整治
全面排查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单位庭院内部雨污水管网和检查井错混接、总排口接管等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明确任务清单,推进实施管网修复改造和建设。
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
开发区(东青办)、郑陆镇、各街道
24
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综合能力
因地制宜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推进尾水资源化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以上。规范处理污泥,建立污泥转运和处理处置全过程可追溯的监管体系。
25
提升工业废水处理能力
完成和平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及废气处理升级改造,并绘制雨污水管网布局走向图,明确总排口接管位置,并在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
开发区(东青)
26
夯实“河长制”责任
强化河湖长履职力度,推进落实河湖污染治理责任,形成治污合力。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加强“河长制”工作考核。
区河长办
27
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综合整治排污口
完成京杭运河、北塘河(天宁段)、桃花港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形成“一河一口”和“一河一策”。
郑陆镇、雕庄街道、青龙街道、茶山街道、红梅街道、天宁街道、兰陵街道
28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
所有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厂、船闸锚地建成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29
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
河道水环境提升工程
完成后曹沟综合整治。
青龙街道
30
完成和平工业园区远东连杆旁河道综合整治。
开发区(东青办)
31
完成龙游河综合整治项目,主要整治内容包括违章拆除、截污工程、清淤工程、景观工程。
2020年-2022年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天宁建设、茶山街道
32
重点水系泵闸站开展专项排查
对郑家场泵站、丁庄泵站、庙前闸站、粮庄闸站等27个闸站开展排查,4月底前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并根据方案完成整治。
郑陆镇、青龙街道、天宁街道
33
丁狄河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丁狄河闸站建设和河道整治。
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宁分局
34
强化重点断面专项综合整治
制定国省考断面的整治提升方案,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
2020年3月
35
市区劣V类河道整治工程
完成龙游河、21米河、前浪浜、亚新浜、贺家塘、青峰浜等6条劣V类河道消除。
天宁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雕庄街道、青龙街道、茶山街道
36
完成后周浜,童家浜提升工程,消除劣V类(水系沟通)。
兰陵街道、天宁建设
37
企事业单位污水接管
对N多寿司、鹤园路卖鱼店、天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并接入城市污水系统。
天宁街道
38
完成东南电机污水接管。
茶山街道
39
完成美林浴室、丽都浴室污水接管。
兰陵街道
40
污水厂提标改造
对照《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进行提标改造,改造污水厂污泥压滤设备等。
41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每个行政村都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90%以上。
42
天宁区郑陆镇河道(河塘)疏浚、整治工程
完成草沟河、冯家村河、牟家河、剑河、戴家电站河、隆兴浜、窑墩浜等7条农村河道清淤。
43
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完成和平村、东青村、花园村、青松村等4个行政村垃圾分类。
44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开发区(东青)、郑陆镇
45
全面治理农村厕所粪污
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
区卫健局
46
科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减少5%,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47
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程
培育常州市湟河生态养蟹专业合作社等1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
48
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回收利用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农膜回收率达到80%。
49
推进水产健康养殖
推进禁养区水产养殖退出,年底前禁养区内养殖行为全部退出。制定出台池塘生态化改造实施方案,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水产健康养殖比例达65%。
50
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提升、改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实现畜禽粪污资源有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90%。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天宁生态环境局
51
黑臭水体排查
根据《常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摸清底数-试点示范-全面完成”三阶段的工作思路,2020年5月底前,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开展整治试点工作。
2020年5月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天宁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
52
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完成红梅新村、翠竹新村(翠南一社区)、红东二村等14个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乐天玛特、翠竹中学等11个单位垃圾分类,建成兰陵新菜场、光华路菜市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设施等4个。
雕庄街道、青龙街道、茶山街道、红梅街道、兰陵街道、天宁街道
53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对原常州市新丰五金电镀厂地块用地、原常州市大海涂料厂地块用地、原常州市中策纺织助剂有限公司地块用地等16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进行用地调查。
开发区(东青)、郑陆镇、雕庄街道、青龙街道、茶山街道
54
东方化工原厂址地块修复工程
完成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场地修复主体工程建设。
天宁建设、雕庄街道
55
冠今化工原厂址地块风险管控
完成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管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实施相应措施。
56
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监测
对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龙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2家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
郑陆镇、青龙街道
57
持续深化土壤环境管理
全面完成17家新增调查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及系统提交,并同步完成省级质控工作。
郑陆镇、雕庄街道、青龙街道、茶山街道
58
全面完成5家重点监管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厂区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部门。
郑陆镇、雕庄街道、青龙街道
四、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59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铸造行业专项整治
开展全面排查,制定实施专项整治方案,有效提升行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
区工信局、天宁生态环境局
开发区(东青)、郑陆镇、青龙街道、雕庄街道
60
严控环境风险项目布局
实施完成城区范围内常州三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常州中顺建材有限公司搬迁或改造。
区工信局
61
关停低端低效化工企业
完成常州市丰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常州东源钢瓶检测有限公司、常州悦达卡特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市方明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化工企业关停。
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
完成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常州中南化工有限公司、江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姚氏同德化工有限公司等11家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
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天宁生态环境局
63
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
重点行业结构调整
推进常州广源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整合。
区发改局
64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全区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0万吨。
五、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
65
实施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
舜过山南禅寺北侧坡面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完成舜过山北坡、舜过山南禅寺北侧坡面地质环境治理,对石堰山进行自然复绿,并按期完成销号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宁分局
66
东园生态修复项目
完成景观工程:园路工程3654米、节点及栈道铺装工程8处、栈道及观景塔等土建工程3处、绿化乔木1551株,灌木5.23万平,草皮8.63万平。
常州中交、开发区(东青)
67
高质量推进生态绿城建设
创新港绿化
完成绿化总面积5万平方,包括人工湖开挖、西河驳岸工程、园路和栈桥工程、土方造型和景观绿化工程、地面铺装工程、配套工程。
68
新堂路两侧
完成绿化总面积约74350平方米,西段绿化面积:35000 m2;东段绿化面积:39350 m2。
69
新堂北路南侧、华阳路西侧地块
完成华阳路、华阳北路、柳墅路等新建道路配套绿化。
弘辉公司、青龙街道
70
海华花园
完成横塘河西路、青龙道路四十七、青龙道路六十七等新建道路配套绿化。
71
央著瑞庭
完成青业路、业丰路新建道路配套绿化。
72
凤凰岛北路(大明路-横塔路)北侧沿河景观工程
完成项目东至横塔路,南至凤凰岛北路,西至大明路,北至京杭大运河,项目占地42744平方米,设置慢行步道,雕庄砖窑体验馆,景观绿化及休闲驿站、公厕等配套建筑物及构筑物。
73
凤凰岛西路(中吴大道-河滨东路)道路两侧及沿河景观
完成项目北起中吴大道,南至河滨东路,西至采菱港,项目占地58224平方米,设置慢行步道,景观绿化等。
74
横搭村周边地块环境整治工程
完成项目北至横搭路,南至光华路,项目占地123640平方米,设置慢行步道,大型景观花海,景观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等配套建筑物及构筑物。
75
常州第四制药厂周边地块绿化工程
完成项目北至光华路,南至团结路,项目占地110348.88平方米,设置慢行步道,大型景观花海,景观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等配套建筑物及构筑物。
76
大明路东侧地块环境整治工程
完成项目东至团结路,西至大明路,南至新运河,项目占地32716平方米,设置慢行步道,景观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等配套建筑物及构筑物。
77
朝阳工业园周边地块绿化工程
完成项目东至大明路,西至小墩路,南至新运河,项目占地146813平方米,设置慢行步道,景观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等配套建筑物及构筑物。
78
新运河北侧周边地块环境整治工程
完成项目西起凤凰路,东至小墩路,项目占地133286平方米设置慢行步道,设置景观绿化及道路提升工程等。
79
刘塘浜两侧景观绿化
完成项目西至采菱支路,东至东南道路四十六。项目主要建设绿化面积16375平方米,园路及场地铺装面积5506平方米。
80
生态文明创建
省生态文明示范街道创建
创建青龙街道、雕庄街道、红梅街道等3个省生态文明示范街道。
81
郑陆镇丰北村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
82
省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完成天宁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年度实施方案编制。
天宁生态环境局、
区各有关部门
83
绿色学校创建
创建常州市焦溪小学、常州市天宁区华润幼儿园、常州市凤凰新城实验小学等3个省级绿色学校。
区教育局、天宁生态环境局
郑陆镇、雕庄街道、茶山街道
六、提升污染防治能力
84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绿岛”建设试点
开展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项目、郑陆镇医疗器械(一次性针尖)集中配套项目、郑陆镇一般工业固废收集中心项目、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净化改造工程、常州市轨道交通文化宫站餐饮污染治理项目、新建年处理5万吨危废处置项目等6个“绿岛”建设试点。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
常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舜宁公司、郑陆镇、青龙街道、天宁街道
85
着力提升监测监控能力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
新建国标空气自动站4个,扩建2个。
天宁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开发区(东青)、郑陆镇、雕庄街道、茶山街道、红梅街道、天宁街道
86
天宁区环境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新建张墅桥(龙游河)、东方西路桥(横塘河)、石埝桥(北塘河)等3个水质自动站。
郑陆镇、茶山街道、青龙街道
87
用电在线监控
列入秋冬季管控的227家企业全部安装用电在线监控。
227
七、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88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
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八、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89
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级《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省级水环境突出问题、《常州市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中相关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整改要求,完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逐个销号,按照时序进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区攻坚办
区各有关部门,开发区(东青)、郑陆镇、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