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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南京银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晋陵北路分公司(高成天鹅湖小区)实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的通知》(常天政办〔2018〕35号)要求,我区于2018年6月25日对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了挂牌督办。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经天宁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核查,该小区火灾隐患已基本整改完毕,不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根据《区政府关于同意对南京银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晋陵北路分公司(高成天鹅湖小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的批复》(常天政复〔2020〕47号),现决定对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摘牌销案。
希望摘牌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大监管力度,落实防控措施,严防各种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