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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指 挥:郑 亚 区委常委、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方 力 副区长
副 指 挥:王明泉 区人武部副部长
李小利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黄轶轩 区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赵 剑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局长
张晓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顾亚伟 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周筱杰 郑陆镇副镇长、区水利局副局长
史建新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季兴武 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亚锋 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庆田 红梅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建元 天宁街道人武部部长
居 俊 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冯徐波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区新闻中心主任
徐华娟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薛文兴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 剑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吴卓丹 区财政局副局长、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陈 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汤建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巢 军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 翊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副局长
蒋 锤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科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汤鹏峰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明亮 公安天宁分局副局长
谢丰伟 天宁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卫强 天宁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周 菁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宁分局局长
宋亚平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宁分局副局长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翊同志兼任,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朱滨、区应急管理局刘仁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常州市天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天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处置辖区内防汛防旱事务,制订防汛防旱工作制度,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及抢险救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组织民兵支援地方抗洪抢险和救灾,并协助地方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及执行重大抗洪抢险任务。
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区防汛防旱宣传工作导向,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防汛防旱新闻报道。做好防汛防旱公益宣传、知识普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警信息的公众发布。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在区级政府资金计划中安排防汛防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防汛抗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等项目建设。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落实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防指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汛防旱安全,组织、指导、监督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汛防旱安全工作;做好所辖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及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做好中、高考考点的防汛安全工作;组织在校师生进行防汛防旱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紧急情况时,经区防指批准,发布学生转移、学校停课等通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自保和应急抢护,做好防洪抗旱期间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防洪抗旱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指导所属工业企业防汛防旱工作;协调工业企业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生产自救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级防汛防旱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经费;落实防汛防旱应急处置资金;管理和监督防汛防旱资金使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雨污水管网改造、治理及运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建筑工地、城市危旧房屋、立交桥涵的防汛安全检查和应急排险工作,督促做好有关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企业做好地下车库等人防设施的管护和防洪排涝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居民区地面积水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做好人防地下室应急排涝工作;核定职责范围内市政设施等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送区防指。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区管公园和垃圾转运站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和业主落实广告牌等高空户外高危设施的防汛措施;负责所辖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绿化树木的防汛安全工作,及时清理被风雨刮倒、折断的树木,必要时及时通知公园采取封园闭园措施,暂停旅游参观。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等;承担防御一般水旱灾害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制订防汛度汛预案及水毁工程修复计划;承担防汛防旱水利设施、水利工程安全性检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负责所属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储备、调用、管理;指导协调水利防汛防旱抢险专业队伍建设,提出防汛防旱抗灾所需经费、物资等方案。负责全区农业、渔业遭受水旱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组织监督渔船和养殖人员回港上岸避险;负责核查报送农业灾害情况;做好灾后防疫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服务。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协调旅游行业和文保单位的防汛工作,做好旅游安全动态监测和组织保障,及时发布旅游景区、重大文旅活动场地防汛预警信息;监督指导旅游景区游客转移避险、救护、疏导和景区关闭等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区级医疗救治资源,疾病控制、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及时核查报送灾区医疗卫生、疫情防治信息;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防汛安全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一般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较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较大及以上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抢险救灾物资(款物)的调拨;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评估。
公安天宁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防汛抢险秩序,保卫重要目标;依法打击阻挠防汛防旱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河湖清障及抢险救灾工作。
天宁交警大队:做好防汛防旱抢险救灾期间的交通疏导和分流工作,保障所辖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道路的畅通,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运输保障;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
天宁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防汛防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指挥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以及抗旱应急送水等重大防洪抗旱任务。
天宁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水旱灾害次生的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环境破坏开展应急监测,分析并提出环境污染控制和处置建议,监督指导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宁分局:负责落实防汛防旱工程建设土地计划,及时办理有关用地和规划手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因雨洪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协助抢险救灾;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林业遭受水旱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和恢复生产指导工作;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险情及灾情统计。
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防汛防旱应急抢险工作,完成区防指下达的有关任务,积极协助和支持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全区防汛防旱应急抢险和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