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共安排列席人员288名。其中:不是区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区政府领导6名;不是区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区检察院主要领导1名;不是区十六届人大代表的东青办主要负责人1名;不是区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1名;不是区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区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23名;不是区十六届人大代表的部分区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22名;不是区十六届人大代表的部分市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6名;不是区十六届人大代表的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3名;不是区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区政协九届委员225名(区政协九届委员只列席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一次会议)。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特邀原区四套班子老领导和法检两院退休的主要负责同志49名,参加本次大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