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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非法砂石料场专项治理,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6月6日上午,区住建局(区内河码头整治办)会同东青办、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市场监督局、天宁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对位于东青办的北塘河边2家非法砂石料场经营对象上门送达区政府《关于立即取缔非法搅拌站、砂石料场的通告》,要求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在15天内(6月21日)自行拆除非法建(构)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自行清理相关原料物资,恢复原状原貌。如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关停、拆除和清理,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