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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下午,区财政局联合区审计局在科促中心1887会议室召开“1+3”专项巡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会议,涉及“1+3”专项巡查存在问题的单位博爱路小学、天宁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青龙街道、天宁建设有限公司、舜宁投资有限公司和区法院等单位的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人员,区财政局副局长吴卓丹同志、财政结算中心副主任张辉同志和区审计局代表孙薇同志等21人出席了会议。
2019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常州市委第五巡视组对6个辖市区开展了“1+3”专项巡察,发现上述单位存在“制度执行不规范、内部管理不完善、公务商务接待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等问题,并于2019年10月12日以中共常州市巡察办公室常巡办〔2019〕40号文件下发,接此文件后,区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学习文件,认为在目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作为检视问题,要做到即知即改,为此研究了整改布骤,并与区审计局沟通,召开了这次会议。
会上,区财政结算中心副主任张辉同志通报了中共常州市巡察办公室常巡办〔2019〕40号文件,听取了上述单位前段时间整改汇报,然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一室主任韩英华同志给与会人员重温了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印发《常州市天宁区政府工作用餐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常天财〔2017〕42号)文件,强调只有具备“一餐一批”,即餐前审批、餐后核批。来访单位公函或商务邀请函等函件,用餐菜单和用餐发票才能报销入账;公务加班用餐需要餐前审批、餐后核批和用餐发票才能报销入账。局企财科科长陈英强调了单位内控制度要适时更新,与时俱进,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区财政局副局长吴卓丹同志站在纪检监察的角度,分析了这些存在问题的原因,严格把财务制度执行到位。区审计局孙薇同志代表区审计局作了强调性发言。
区财政结算中心副主任张辉同志作总结发言,要求:一、各有关单位要重视这次会议内容,不能因为有的是低级错误就掉以轻心。二、各有关单位在11月10日前将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落实整改情况反馈给区财政局。三、要重视财务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财务制度,并执行好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