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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1日,天宁区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会上专题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区政府法律顾问、常州市常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姜伟文介绍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出台背景、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针对重大行政决策作出程序的五大环节——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集体讨论决定作了详细讲解。天宁区政府区长许小波就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提了三点要求:一是推动思维转变。要围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内涵和各项要求,常学常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二是推动流程再造。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遵守《条例》要求,依法解决各类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类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条例》规定。三是推动责任落实。各分管领导要分头把关,保证《条例》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