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19年6月27日向常州凡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饶玉锁)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公司处罚3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定于2019年 7月18日 14时00分在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局(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翟家路30号)公开举行常州市凡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核准运输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一案的听证。
特此公告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