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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相关成员单位:
为了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社区区位特点及往年案发情况,明确北环新村社区、红梅新村社区、翠竹新村北区社区和锦绣花园社区等四个社区,先行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红梅街道“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田建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召 集 人:仲 雯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 彦 街道党工委委员、翠竹派出所所长
孙 渊 街道党工委委员、红梅派出所所长
马玉峰 红梅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成 员:蒋建男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张文伟 街道经济发展科科长
周利明 翠竹派出所副所长
张斌杰 红梅派出所副所长
谢新宝 红梅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王文红 北环新村社区党委书记
储惜雅 红梅新村社区党委书记
杨秋燕 红梅新村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翠华 翠北社区党委书记
王惠萍 锦绣花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孔 琦 锦绣花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蒋建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二、职责分工
综治办:负责牵头协调“无传销社区”创建各项具体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依照工作要求,落实创建各项工作并进行检查考核,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总和通报创建工作情况,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和联络员会议。
红梅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派出所:负责对传销犯罪案件的侦办。结合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日常管理,及时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对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经发科:负责做好非法集资的宣传、防范和互联网金融诈骗的预防工作。
社区:要以全要素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建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劝告居民不要参加传销活动;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为提高联席会议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联席会议确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按照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综治办、派出所和红梅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提出会议内容,报街道分管领导审定后召集,并根据会议的内容确定参与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要准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需提前通知召集单位,并委派代表参加。
(三)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推动,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配合。
(四)各责任单位在协调落实工作中要做好专项工作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相关文件和方案等资料的整理或印发工作,有关文件、资料应同时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