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各村、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职责,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权限、执法人员数量、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制定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9年,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减少,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三、主要任务
根据街道监督检查计划,按时完成监督检查任务。各村、社区也应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报街道备案,保证全年安全生产检查单位覆盖率。对重点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应根据不同季节和专项检查要求增加检查频次;对难以识别的专业性较强的隐患必要时请专家和区安监局职能部门服务指导,帮助解决疑难隐患问题,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监督检查内容。街道分管领导负责全面领导指挥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街道安监办具体负责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街道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规定》第八条的内容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完成计划任务。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检查任务,根据年度计划制定每月或每季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认真做好整改复查,及时将检查记录录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
(三)严格检查,建立健全检查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要定期对年度检查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确保全年监督检查计划工作有效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