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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丽二社区虹园广场北面增设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丽华二村虹园广场的西北处在早期建造时并未安装路灯,在晚间给群众休闲、健身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考虑安装路灯是有市路灯管理处专门的职能部门安装,街道将积极协调对接市路灯管理处,申请在上述区域安装路灯,以消除夜间照明不足造成的安全隐患。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