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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市减灾委办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全街道各单位信息报告工作,现将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市减灾委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天安办〔2019〕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值班值守,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员管理,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工作责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完整。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报送联动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报告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虚报和瞒报现象。
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报送时限意识。第一时间快速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具体情况,切实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发生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并做好先期处置、续报和终报等相关工作。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采取电话方式上报街道安监办,由街道安监办汇总后报街道党政办及区应急管理局,由街道党政办同时上报至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街道应急值班电话:88875033,1811800019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