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到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工作要求,在时间节点内,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围绕城市扬尘管控、企业达标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燃煤污染管控、城市环境管理等工作,通过严管重罚、严考重责等措施,确保2019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省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PM2.5年均值、PM10年均值等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满意度不断提高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以重点行业为管控对象,秋冬季为重点时段,PM2.5 为主要因子,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为突破口,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监管。加快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使用。配合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协助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加强油气管理,定期巡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年底前,完成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 吨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
2. 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试点。持续开展煤质管理,打击销售使用灰分大于 15%、硫分大于 0.7%的劣质煤。
3. 严格管控各类扬尘。一是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拆迁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二是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城区绿化建设,裸地实现绿化、硬化。及时修复破损路面。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取消其营运资质。三是实施降尘考核。配合做好降尘监测和考核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区域扬尘污染源,有效提升区域扬尘网格化监管水平。降尘量同比2018年明显下降,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
4. 深化 VOCs 专项治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加强工业企业VOCs 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
5.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6. 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应当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 保持有效运行。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提高油烟和VOCs 协同净化效率,开展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试点。完成2家酒店电力监控设施安装。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推进烟花爆竹污染防治,从2月1日起,市区相关区域内全年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7. 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定期更新工业企业限停产、工地停工等应急管控清单,按照“一厂一策”原则确定精准有效的减排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应急管控豁免管理。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重大活动期间,协同强化联防联控措施。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减排、扩容”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环境治理改善“三水并重”加快长江、太湖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扎实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断面长制。
1. 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一是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实施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加快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加强企事业污水接管,全面排查企事业单位污水未接管或未处理情况,按照“宜接尽接”原则,对机关、学校、医院、公厕、一般工业企业、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和浴室等 10 类企事业单位污水实施限时接管,4月底前补充完善接管单位清单,年底前完成接管任务,基本消除企事业单位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情况。二是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完善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
2. 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按规定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取缔、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规范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年底前配合完成规模以下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整改工作。依法清理取缔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
3. 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一是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适时开展调水引流,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流量,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格落实水质异常波动应急管控机制。二是强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断面长制。开展重点考核断面所在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清理。对不能稳定达标的重点断面,分别落实针对性达标整治措施。对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的,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实施茶山三宝浜提升工程,消除劣V类。三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按要求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年底前,完成中石化新菱加油站、中石化京杭运河服务区加油站、中石化常州丽华加油站、中石油兴发加油站等4个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摸清底数,预防污染,严控风险,扩大修复”的总体思路,以固体废物控增量、减存量为重点,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推行清单管理,建立销号机制,确保农产品土壤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1. 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强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22个居住小区、21个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任务,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8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依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摸清辖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底数。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制定堆存场所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2019年,根据一般工业固废调查结果分析处置需求,及时补充相关项目并纳入计划。三是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源头减量。统筹协调危险废物的处置利用途径,实现“减存量、控风险”目标。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行为,落实运送、交接和处置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严格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环境管理,确保废弃化学品全量安全处置。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新建项目年产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必须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2.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关闭重点行业企业土壤初步采样调查。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制度,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督促重点监管企业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厂区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开展废铅蓄电池行业专项整治。
3.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销号管理机制。排查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结合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要求,“发现一块,管控一块,修复一块,消除一块”,建立污染地块和优先管控清单。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销号管理办法,对经风险管控、治理修复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目标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申请移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四)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以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和能源资源结构调整为着力点,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1. 优化调整空间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
2.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加大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继续加大低端低效化工企业的淘汰力度,关闭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化工企业。完善节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方式推进节能减排。
3. 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一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压减非电行业生产用煤及煤制品,提高能源利用水平;继续严格煤质管控。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不断扩大光伏应用市场规模;着力开发生物质能;努力增加天然气供给。二是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工作,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规划用地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三是推进建筑绿色节能。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鼓励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绿色建筑比例。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3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五)加快生态修复与保护
以改善生态系统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要求,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构建生物多样性网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着力解决生态保护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牢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1.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配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完善生态保护红线长效监管机制,严肃查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违法违规行为。
2. 持续推进生态绿城建设。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消费理念宣传教育,推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居住,鼓励简约生活、绿色出行。年内创建1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街道,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
3. 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利用广告牌、电子屏、施工围挡、报纸、电视、新媒体等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氛围,每月向区攻坚办报送宣传信息不少于2篇。
(六)提升污染防治能力
以推进大数据、预警预报等新技术应用为引领,统筹推进重点污染物收集处置、监测监控、应急处置和执法监管等能力建设, 实现污染防治能力系统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1. 着力提升污染物收集处置能力。工业废水全部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采用“一企一管”收集体系,建设满足容量的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全部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的高效收集,持续实施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综合收集率不低于90%。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严禁混存、库外堆存、超期超量贮存。
2. 着力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增强综合分析和预警应急能力,加快构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3. 月底前,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选址工作,7月底前负责做好监测站点“三通一平”工作。
4.着力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和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建立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把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就地解决环境信访问题。强化保障,提升基层执法监管能力。
(七)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的生态文化体系、监管体系、法治体系和经济政策体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组织保障。
1. 建立完善生态文化体系。培育生态文化,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调查。加强舆论引导,既要做好正面宣传,更要加强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主动反映突出环境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推进公众参与,推广环境圆桌对话等工作机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2.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三线一单”,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推进排污许可,逐步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监管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度,按行业、按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强化证后监管。实施入河污染源排放、排污口排放和水体水质联动管理。
3.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生态环境、公安部门开展重点环境问题联合调查处理;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4.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 度,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的科研攻关。配合开展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有偿取得,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体系。推行绿色金融,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经济的融资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八)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规范环境秩序。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问题,以及常 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的《2018-2020 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中的问题,实行整改“清单制”和“销号制”,逐项整改、逐个销号,按照时序进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 2019 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每周五前报送工作进度调度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