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天宁区认真做好“阳光扶贫”工作,扶贫专项资金通过阳光扶贫监管平台上线公开,2018年各级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6037.78万元 ,其中:上级财政投入3453.74万元,占比57.2%;区级财政投入2584.04万元,占比42.8%。
2018年,天宁区加强“阳光扶贫”工作专项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上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区“阳光扶贫”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及时足额拨付扶贫民生专项资金,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由相关部门打卡到人,发挥扶贫资金效果,做到精准扶贫。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打造“阳光扶贫”,促进我区新时代扶贫事业灿烂发展,让贫困群众享受党的温暖。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