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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上级部署,2019年3月起,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第三年开展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
截至3月19日,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拟吊销名单2次,在确认名单后,已完成17家2013年度和2014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2014年度未年报(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而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588家2015年度未年报企业(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24家连续两年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共629家经营主体的现场核实工作。对5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并对3家已经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企业提醒其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变更。对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天宁区政府网站发布提示性公告,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警示相关违法后果,公告期15天。
提示性公告期限届满后,登记机关将对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作为拟吊销企业予以立案;对主动办理年报或住所变更登记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清算备案或注销登记等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对其从拟吊销名单中剔除。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企业应及时履行法定义务,于每年1-6月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中报送年度报告。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