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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银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当事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擅自变更住所,我局于2019年3月8日发布《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公告期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桂诗龙,高叶明 联系电话:88128848
附件: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5家)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6日
附件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5户)
序号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1
320402000057028
常州市银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
320402000111229
常州欧创电子有限公司
3
320402000121460
常州灏玛化工有限公司
4
320402000142214
常州市骐骏商贸有限公司
5
913204026913003007
常州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