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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励步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你单位(个人)提交的关于申请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并设立“常州市天宁区励步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报告收悉。经对你们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实际办学情况的审核和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现做如下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个人)申请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准予设立“常州市天宁区励步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临)”,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编号13204027ZX19139;
二、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一年;
三、所举办教育机构性质:民办非学历教育;
四、校长:孙晓彦;
五、法定代表人:胡晓华;
六、办学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陵西路8号万博北岸城;
七、办学许可项目:小学、初中英语;
八、办学许可层次:中小学生;
九、招生区域:常州市区。
经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许可的办学项目从事教育培训活动,并及时到区市监、物价、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