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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学校:
现将《天宁区教育局2019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附件1)和2019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行事历(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天宁区教育局2019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
2.2019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行事历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天宁区教育局2019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力保障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继续开展“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2019年计划新创两家“常州市平安校园”单位,市级以上平安校园占比达97%。
2、强化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五常”管理的标准化建设,规范食堂日常管理,提升师生用餐质量。
3、加强安全教育,继续以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常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为抓手,加强督查,积极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4、各学校常态化开展应急安全演练,做到每月1次演练。
5、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与考核奖惩,完善校车“一校一档”,加强校车运营线路隐患排查与整改,加强校车运营过程监管,确保接送学生工作安全、有序、高效。
6、积极响应区政府开展的“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活动,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其他重要时期及时组织开展负责人带队的安全检查督查2次以上,开展安全常规检查4次以上,突出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7、加强与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以及镇街道协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效落实无证校园的排查整治工作。
8、深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会同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对教师、学生、安保人员开展安全专业技术指导,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可行建议,协助建立完善安全有关制度,落实防控措施,从整体上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具体工作
(一)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网络。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全面落实”的安全管理格局。各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与各校(园)长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考核考评,实行事故“一票否决”制。各学校要制定“一岗双责”责任制,签定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授课教师、各类工作人员及学生家长的安全工作责任,做到人人有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
3、加大对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力度。完善校园安全工作问责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案件、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责任倒查和追究。
(二)全面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
4、开展市级平安校园创建和省级平安校园“回头看”工作。区教育局会同区综治、公安内保大队及消防大队对申报市级平安校园创建的学校开展工作指导,抓实抓好省级平安校园“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5、继续开展好安全年度考核工作。各学校要把《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年度考核细则》的各项要求分解落实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抓过程,重实效,全面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常规建设
6、加强学校治安常规管理。依据《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标准(试行)》,深入推进学校安全标准达标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建设,完善治安防护装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加强技防装备管理,充分发挥技防装备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技防装备水平和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化水平。
7、加强学校火灾防控工作。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在寄宿制学校和有午睡室的幼儿园中,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继续开展电器火灾综合治理和学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聘请消防维保单位的学校要加强对消防维保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督。
8、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常规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五常”管理的标准化建设,规范食堂日常管理,提升师生用餐质量。
(四)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管理
9、认真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排查各种涉校涉师涉生涉及家长的矛盾纠纷,完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报送、风险评估、处置化解等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10、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管控。配合公安及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肇事肇祸及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的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其活动规律和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防止其滋扰校园及伤害师生等。
11、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排查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联合开展整治行动,着力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五)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
12、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改进学生安全教育方法,提升安全教育效果,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学生伤害事故。继续用好“常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重点做好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欺凌、防暴力伤害、防踩踏、防性侵等安全教育,持续压降学生意外伤害和死亡事故。
13、开展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培训演练。开展学校领导和安全保卫干部、教师职工反恐防暴等安全专题培训演练,增强全体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加强保安员聘用管理和培训。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保安服务质量监督主体责任,加强保安员入职上岗管理,建立保安员基础知识、技能、值勤规范培训制度,增强保安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六)积极预防学生伤害事故,有效化解事故纠纷
15、加强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防险避灾、重大疫情、重大案件和事故、群体性事件、大气污染、恶劣天气、反恐防暴等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6、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进一步强化“隐患即事故”的观念,增强忧患意识,定期排查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不断减少校园安全隐患和治安突出问题。
17、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校车服务公司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校车服务方案。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学生乘车交接手续,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18、完善校园风险防控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特殊体质学生情况筛查、关爱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积极预防意外伤亡事件发生,及时化解学生意外伤亡矛盾纠纷。做好学校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分担责任、化解纠纷的作用。
附件2
2019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行事历
二月
1.开学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2.春季校车安全工作会议。
3.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4.组织开展“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活动。
三月
1.开展2019年春季“校园护航”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2.部署推进学校食堂“五常”管理标准化建设。
3.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4.无证校园安全工作督查(一)。
5.校园餐梯、客梯年检情况督查备案。
四月
1.召开天宁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
2.部署2019年度“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和“回头看”工作。
3.开展“市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
4.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专项检查。
五月
1.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印发《2019年天宁区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无证校园安全工作督查(二)。
4.食堂五常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进会议。
六月
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3.部署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切实做好梅雨期防洪排涝工作。
七月
1.依托常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2.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假期封停)。
八月
1.开展暑期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时整改。
2.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九月
1.开展2019年秋季“校园护航”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2.开展“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活动。
3.“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单位区级考核。
十月
1.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保培训和反恐防暴演习。
2.无证校园安全工作督查(三)。
3.常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使用情况督查。
十一月
1.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习活动。
2.“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单位市级考核验收。
3.迎接区安委会的目标管理考核,做好台账资料的准备工作。
十二月
1.整理安全工作档案,撰写安全工作年度总结。
2.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年度考核工作。
3.无证校园安全工作督查(四)。
4.完成区安委会安全年度考核。
一月(2020年)
1.开展雨雪冰冻天气前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校车安全管理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