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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云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2018年以来,我区在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保障幼儿园编外教师待遇和权益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拨付专项经费50.16万元用于教师业务培训;二是继续实行学前教育人员经费补助政策。1、对区属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按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给予补助759.83万元;2、对区属公办幼儿园在职编外人员按两教一保补充核定后给予定额补助89.23万元。2018年共拨付资金849.06万元,对在编教师进行差额定额补助,补充教育经费,提高教师待遇;三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告情况,争取经费支持,2019年4月,市财政下达天宁区公办幼儿园一次性补贴500万元;四是我区出台《天宁区公办幼儿园员额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常天政办〔2017〕92号)等文件。幼儿园员额制教师实行“区聘校用、局管校评、统一标准、保障待遇”的管理模式,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统一实行管理合同化、工资规范化、社保企业化。逐步实现与事业编制内教师工资相当水平,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
当然,在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养老保险政策即将实施的新形势下,全区的学前教育确实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市、区两级政府也非常重视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别是教师待遇保障问题,已经委托财政、教育等部门分别于2019年1月、5月对学前教育进行在财政保障情况、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调研。我区积极建议:
一是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保障学前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基本投入机制,吸引企业捐资、社会资金投入、慈善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学前教育资金,建立教育部门和幼儿园科学合理的预算制度,有效实现财政资金的合理拨付,提高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建议省、市上级部门加大对基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的投入;三是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和办园成本以及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切实提高公办幼儿园自主创收能力。
签发人:任 洁
经办人:倪 群 吴佳伟
联系电话:69660626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6月12日